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新时代·新梦想”
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学〔2020〕503号

2020-12-21 11:0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时代·新梦想”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学〔2020〕364号)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活动。经过学校选拔推荐、网络评审、现场路演、集中会评、实地考查、网络公示等环节,评选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一等奖9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22个,优秀指导教师奖9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决定授予郑州大学李剑等10名同志为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同时,我们将对获奖项目进行相应的资金扶持,适时组织开展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巡回报告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扶持资金管理,确保规范有效使用

  1.资金使用原则。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引导带动、跟踪问效的原则进行使用。

  2.资金使用范围。大学生创新创业获奖项目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运营、设备购买、宣传、培训、差旅等与项目业务发展有关的支出。项目主管高校相关部门要与项目团队签订项目任务书,要落实好配套支持,做好指导服务。

  3.加强监督管理。各获奖项目要自觉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每年主动向学校递交当年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营情况报告,接受相关部门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高校要于2021年12月底之前将资金实施及使用管理情况报送我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371-65798638)。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扶持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高校及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及时整改,情节严重属于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创新创业典型

  为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巡回报告活动。希望获得表彰的标兵积极担当作为,踊跃参加巡回报告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更多大学生在创新创业道路上敢闯会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不断取得新成果,做出新贡献。各高校要向广大学生积极宣传标兵的优秀事迹,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提高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水平。全省大学生要以受到表彰的标兵为榜样,牢固树立远大志向和坚定信心,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将自己所学所长运用到国家和地方发展之中,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1.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

     2.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名单

  2020年12月1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