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20年度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
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公示

2020-12-21 09:3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为规范我省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水平、维护正常的选用使用秩序,确保正确的育人导向和中小学教育教学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教政法〔2020〕432号)精神,各地对本辖区内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省联合检查组按照一定比例随机对部分市、县进行了抽查,现将2020年度检(抽)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出。为便于核实,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杨红星  马亚萌

  联系电话:0371-6969188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1室

  附件:2020年度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结果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2020年度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

教材)选用管理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结果


  一、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选用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省大部分地方能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函〔2020〕12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特殊教育后续册次教材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函〔2020〕205号)要求,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按照《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办法》,在教育部发布的国家课程教材目录和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目录中选用使用中小学教材。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版本。中小学课程教材选用结果公示和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二)发现问题

  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驻马店市平舆县玉皇庙乡华英学校违规为5名小学二年级学生发放改版前的2017版语文(小学二年级上册)教材,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各地基本能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一教(课)一辅”政策,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坚持自愿原则。各地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从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市县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备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二)发现问题

  1.违规要求购买指定教辅材料。南阳市西峡县城区一中、二中、一小、三小四所学校任课老师违规暗示学生家长到指定书店统一购买某三个品种的教辅材料,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严重违反国家和我省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2.违规集中购买未经评议审定的教辅材料。平顶山市郏县三立国际学校、周口市川汇区新星学校、周口市文昌中学、郸城县巴集一中、鹿邑县穆店乡中心学校、商丘市第三实验小学、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一中、睢县实验中学多个年级违规集中购买使用多个同一品种未经评议审定的教辅材料,且部分教辅材料明显位置印刷有“XX公众号”二维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错误的育人导向。

  3.违规要求小学低年级购买教辅材料。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均对义务教育低年级学生书面作业量做出明确规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1—2年级不评议推荐任何学科教辅材料。平顶山市郏县三立国际学校小学一、二年级统一购买多科教辅材料,严重违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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