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的通知

教基〔2020〕471号

2020-12-02 10:2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认真做好我省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扎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五查五看”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对办学资质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2.对教学计划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非零起点教学”等不良行为。

  3.对办学行为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夸大欺骗宣传、有搞竞赛评比、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行为。

  4.对从教人员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在职教师授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从教人员线上线下授课内容(包括教材、教案、辅导材料、音频、视频)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散布不良信息等。

  5.对收费情况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是否公示收费标准等;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12月1日—10日)。各省辖市要认真对照排查内容,指导县(市、区)域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改(12月11日—25日)。各地要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查整改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不遮不掩、及时整改。

  (三)总结验收(12月26日—31日)。各地要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告和数据统计表(附件1、附件2)以省辖市、省直管县为单位加盖公章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对各地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关心、 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焦点问题,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需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全覆盖。

  2.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健全政府领导下的教育、市场监管、人社、公安、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执法检查、暗访等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实行重点监测、加大监管力度。

  3.加大查处力度。对无证无照、存在虚假广告、夸大欺骗宣传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较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4.强化监督渠道。各地要主动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将举报电话和信箱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门口的显要位置,鼓励社会、学生及家长参与监管评价;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县级教育部门及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布黑白名单,方便群众依托平台查询机构相关信息和投诉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陈锋 丁哲  邮箱:hnspxjg@163.com

  电 话: 0371—69691893  传真:0371—69691893


  附件:1.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数据汇总表

     2.清查整治内容问题详细情况表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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