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教基〔2020〕155号

2020-11-14 10:2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 号)精神,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教研工作的要求,强体系、转方式、重科研、育名家、促引领、提质量,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二、工作目标

  实施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两大工程”“四大计划”,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完善教研机制,深化教研改革,转变教研方式,打造高素质教研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水平,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体系。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河南省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标准化评估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教研机构的职能定位,着力将各级教研机构建设成为本地区教学研究中心、课程发展中心、教学资源中心和教育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课堂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教研队伍建设,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分学科、学段配齐专业对口的专职教研员,优化教研队伍年龄结构,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加强教研机构制度建设,制定教研工作基本规范,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建立结构合理、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精干高效的教研工作体系。建立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满5年,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兼任教育教学工作至少1学年。

  (二)实施教研名家培育工程。制定《河南省基础教育教研名家培育考核管理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研名家工作室建设标准》。实施教研名家培育工程,搭建教研名家及培育对象专业发展平台,通过教育理论研修、教学岗位实践、课题研究、工作室建设、教研成果及工作机制提炼推广等,造就一批基础教育领域的领雁人才,进一步壮大实践型教育家群体,引领形成一支政治素质硬、职业道德优、教育理念实、政策研究深、教研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专业化教研队伍,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教研人才支撑。

  (三)实施教研员培训专项计划。建立全员化、常态化、系列化、规范化的教研员培训制度,持续提升教研员专业素养。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本级教研员全员培训,确保每位教研员每年接受不少于72课时的培训。建立教研员培训基地,打造教研员培训精品课程,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绩效评估等环节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平台,实施骨干教研员专项培训计划,构建骨干教研员向教研名家发展的梯队攀升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教研员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教研员课题研究专项计划。聚焦新时代教研工作核心任务,在基础教育科研规划中面向教研员单列研究课题,以课题研究推动解决区域课程教学关键环节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升教研员的研究素养,促进教研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发布教研员专项课题研究指南,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落实机制研究;聚焦课程教学领域,加强构建“五育并举”学校课程体系研究;聚焦育人目标和教学内容要求,加强育人方式改革研究;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学科核心思想与方法,加强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研究;聚焦课堂教学诊断,加强教学设计和教学策略研究;聚焦学业质量标准,加强作业设计和考试评价研究;聚焦育人目标实现需求,加强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背景下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研究。培育、凝练、宣传课题研究成果,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工作。

  (五)实施校本教研实验基地(学校)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强化校本教研。学校要充分认识教研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加强教研组织建设,完善运行机制,赋予校内管理职能,激发教研组织活力。校本教研活动要基于教学实际问题,加强对学法、教法的研究和改进,使教育政策、课程理念、教学理论能够转化为实践成果,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真实问题。各级教研机构要不断创新教研工作方式,建立学科教研共同体,探索城区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薄弱学校之间的结对联合校本教研和农村学校联片校本教研新模式,坚持以学校为基地开展各项研究,为学校校本教研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依托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五育并举”典型实验区、实验学校和普通高中“1256工程”建设,实施校本教研实验基地(学校)建设计划。

  (六)实施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级教研机构要研究制定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为重点,重心下移,深入学校,立足课堂,科学指导,帮助教师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指导教师把握学科核心思想和方法,理解课程标准和教材,梳理学科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提炼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精准分析学情,探索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实践路径,强化学科整体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教研机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协作机制,组建专家研究指导团队,聚焦课堂教学,指导教师优化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环节、作业设计和教学资源,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机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整体部署和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教研工作有效开展。要认真做好教研机构负责人和教研员的遴选配备工作。要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和教研员的专业作用,尊重教研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保证教研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研工作中。加大对各地各校教研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教研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教育事业经费预算,保障教研工作经费随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确保教研机构日常运转和教研工作“两大工程”“四大计划”的经费需要,并对学校开展教研工作给予经费支持。依法依规保障教研员工资待遇,建立教研员荣誉评定制度,将教研员荣誉评定纳入教师系列,对有突出贡献的教研员给予通报表彰。

  (三)强化督导评估教研工作要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其纳入督导评估体系,重点督导评估教研工作方向、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两大工程”“四大计划”实效等。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行为和对教研机构及教研员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0年11月1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