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案双查制”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0-11-03 15:05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案双查制”是什么?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线索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由上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对原线索重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