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师〔2020〕417号

2020-10-26 14:0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建设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2020〕 226号)精神,经单位申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信阳师范学院等10所高校为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以下简称“研修院”)建设单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研修院的建设作为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培训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方案实施建设,持续优化改革发展环境,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力度,完善高校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联合联动服务教师发展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我省教师教育的层次、水平和综合实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厅直属中小学校要积极支持研修院的建设,与研修院建立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教师发展新模式,建立新时代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以师资水平的高质量推动基础教育发展的高质量。

  研修院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合格者予以挂牌。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开展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挂牌的重要依据。同时,研修院实行动态管理,周期考核时,将淘汰不合格的单位,补充建设质量高、发挥效益好的单位。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建设单位名单

2020年10月22日


  附 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建设单位名单

  1.信阳师范学院(面向全省)

  2.河南师范大学(面向全省)

  3.河南大学(面向全省)

  4.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区域)

  5.南阳师范学院(面向区域)

  6.安阳师范学院(面向区域)

  7.新乡学院(面向区域)

  8.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区域)

  9.郑州师范学院(面向区域)

  10.洛阳师范学院(面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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