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新媒体应用技术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物流职业学院的委托,就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新媒体应用技术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新媒体应用技术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0-101
三、项目预算金额:1293649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新媒体应用技术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2.采购内容包括: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新媒体应用技术理实一体化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新媒体美课教学云 | 1套 |
2 | 美术基础课程 | 1套 |
3 | 网络营销基础 | 1套 |
4 | Photoshop图形设计 | 1套 |
5 | Illustrator矢量设计 | 1套 |
6 | 计算机基础课 | 1套 |
7 | 营销心理学 | 1套 |
8 | 新媒体文案创作与传播 | 1套 |
9 | Dreamweaver网页编缉 | 1套 |
10 | 计算机 | 41台 |
11 | 多媒体电子教室 | 41点 |
12 | 多媒体网络保护系统 | 1套 |
13 | 电脑桌椅 | 41套 |
14 | VI改造 | 1套 |
15 | 综合布线 | 1套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5.包段划分:共1个包段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验收。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0.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七条 两部法律法规。
2.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0年10月17日起至 2020年10月23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00, 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12房间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社保证明。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8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8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教育厅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及以上。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校
采购人地址:新乡市原阳县新郑一级路(新乡市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6%B0%E4%B9%A1%E5%B8%82/684641>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633818535
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凡
联系电话:0371-5605853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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