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林州科教专修学院变更举办者的公示
2020-10-19 09:45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实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对林州科教专修学院关于变更举办者的材料审核后,拟同意该院举办者由王安林、张文献等二人变更为王安林。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5日。
公示期内,如对学校变更事项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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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