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
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支持计划评审结果的通知

教社语〔2020〕400号

2020-10-17 09:3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语〔2020〕123号),由各高校审核推荐,经教育厅审核、专家会议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确定61人列入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支持计划。其中创新人才40人,每人资助科研经费6万元;培育型创新人才21人,每人资助科研经费3万元。培育型创新人才在研究期限内达到结项条件并经鉴定合格的认定为创新人才。所在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获资助后在三年研究周期内其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中的3项:

  1. 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并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成果。

  2. 在 SSCI、A&HCI 等国际索引期刊或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成果。

  3. 研究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地厅级党委政府、省级职能部门采纳或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项目1项以上。

  5. 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名单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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