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3 16:47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教职成函〔2020〕47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现将《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6 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精心组织实施好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8 日至 14 日),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促发展的目的。各职业院校要结合本校特点,积极联合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和我省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教育宣传和展示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职业教育助力新冠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促进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成效,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安排,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
  二、主题鲜明,突出重点。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紧扣活动周“人人出彩,技能强国”的主题,凝聚全社会和战线力量,把握时代方位,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充分利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 H5 小程序、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形式,重点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宣传职业院校抗疫典型事迹,宣传新时代职业教育典型集体和人物,深入挖掘、报送、宣传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文章,讲好职教故事,唱响职教声音。
  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请各地、各职业院校认真制定本地、本校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设计活动周宣传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与宣传。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由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天下午5时前,要将本辖区(含本地职业院校)、本校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故事、典型宣传报道案例、活动图片、视频等发送至zhijiaoxuanchuan@126.com邮箱。11月20日前,请各地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将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总结和《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稿报送到zhijiaoxuanchuan@126.com邮箱。省教育厅将在门户网站择优选登各地、各学校报送的案例、图片、视频等,并择优推送至主要媒体和教育部进行宣传报道。
  《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6 号)以及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海报等电子版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魏恒   任远(厅职成教处)
  电 话:0371-69691878,0371-69691863
  联系人:张璟 程世超(厅新闻办)
  电 话:0371-69691039,0371-69691262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