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依法依规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充分保护学生权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称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是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必要措施,是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加强学生管理、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是做好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高校党委、行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建立健全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体制机制,细化任务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提高技术手段,扎实做好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坚决将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和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阻拦在校门之外,坚决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
二、细化措施,确保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各高校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逐人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做好录取电子档案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新生本人等信息的比对工作,严防冒名顶替行为发生;要组织文化课和艺术、体育等相关专业课测试,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前期采取远程网络考核的研究生等录取新生组织有关考核复测,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要按照规定,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进行复查;对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复查的学生,入学要纳入新生复查范围。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存疑信息,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录取名册、录取照片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于教育部学信网学籍管理系统未提供相关信息的已录新生,有关高校要及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联系核实情况,属于漏报或延报的,要及时补报录取数据和照片。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联合培养的除外)。各高校要严格做好“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贫困地区专项生”“5+3一体化”等学生类型的标注工作。严禁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就将录取学生全部注册学籍。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不得在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结束之前调整学生专业,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学籍注册后,要及时告知学生进行查询核对。
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有关要求,对在校生上一学年的学籍变动、学籍记载、学籍注销等情况进行核实,按时、规范、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信息,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要于10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管理工作体系
各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覆盖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及档案收集整理、检查核对、鉴别归档、保管利用、转送移交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明确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完善工作责任、责任追究和投诉处理机制。要建立学籍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学籍管理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切实有效加强高校学生学籍注册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学籍档案规范、完整。要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审核、办理、审批制度,认真履行工作程序,依法正确采集、管理和使用学生信息,及时、据实标注学生学籍状态,确保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和数据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升学籍注册及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全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各高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对复查和注册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倒查追责。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或不如实标注学生学籍状态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省教育厅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虚假注册学生学籍信息以及为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遏制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中违规行为的发生。各高校要在10月30日前将本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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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