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
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基〔2020〕352号

2020-09-08 09:2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扶贫办、统战部、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和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要求,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突出重点,强化防控。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持续加强控辍保学,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要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履行好部门职责,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内容,加强资源统筹,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和控辍保学数据比对,全面梳理已复学和仍辍学学生情况,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学生辍学新增和反弹。要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人而异制定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因学习困难、外出打工、早婚早育、信教等辍学问题,依法依规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因疫情造成新的辍学。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各地教育、扶贫办、统战、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不断营造良好氛围,形成联控联保、动态监测、关爱帮扶、依法控辍等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已脱贫摘帽和挂牌督战的县,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三、紧抓关键,开展行动。要抓住招生入学关键点,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精准摸排辍学学生情况,完善学籍信息与户籍、扶贫数据比对制度,实行控辍保学台账动态销号,适时在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和控辍保学管理台账标注更新学生辍学复学状态。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要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细精准帮扶工作,把好贫困退出关口,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注水”达标,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实践检验。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意见》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将义务教育有保障特别是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务必确保工作实效,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圆满实现全省教育脱贫攻坚任务顺利收官。

  附件: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公 安 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 南 省 司 法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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