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结果公告
2020-09-02 09:1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0年8月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提出申请的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
根据评估验收结果,濮阳市华龙区、商丘市睢阳区、周口市川汇区、新蔡县等4个县(区)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标准,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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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