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档案局联合省普法办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做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各级各类档案机构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在深入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深刻领会立法原意,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档案法的热潮,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促进各类社会主体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意识地形成和保护档案,积极开发和利用档案,切实履行好档案部门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
《通知》明确,要广泛宣传“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强化宣传档案工作的人民立场,加强宣传学习档案法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档案工作“三个走向”,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结合不同领域行业特点,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和阐释,在全社会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要切实抓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做好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通过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档案法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档案法进行系统全面解读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班子要发挥学习宣传中的“头雁效应”,带头原原本本学习法规文本和释义,做学习档案法、遵守档案法、维护档案法的表率。二是紧盯机关团体档案工作者这个“关键群体”。把档案法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制订详尽的学习培训计划,周密部署学习任务,促使档案工作者系统学习档案法,强化档案意识,熟练掌握法律条款,使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能够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三是突出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者这个“重点群体”。抓实抓细档案人才队伍学习培训,组织力量深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档案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掌握档案法律知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当作今后一个时期的突出重点,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带动工作落实、实现自我提升。
《通知》要求,要广泛开展全省社会面宣传。一是组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张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深入乡村、社区发放法规读本、讲解法规释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档案法的学习宣传。二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引导鼓励采取开设专题专栏、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积极宣传档案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三是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档案法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档案法进入千家万户。同时,要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有关部门要把握时机,借鉴经验,配合立法机构做好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落实到档案法规中,促使档案法规既符合新修订档案法的规定又反映河南省特点和实际情况,更好地调整全省与档案事务相关的社会关系。此外,要加强档案监督检查。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抓住新修订档案法这个契机推进档案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执法责任和执法监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做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时要确保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使用法律法规准确,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档案法公正、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