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师〔2020〕306号

2020-08-07 09:3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有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施“特岗计划”, 是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围绕稳存量、拓增量的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扎实做好2020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对标高考、中招,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范开展组考工作。严格执行特岗教师招聘考务程序,严肃招聘考务纪律,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序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岗教师招聘考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零报告制度,制定考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做细、做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处置考试中出现的意外、突发情况,加大预防和监督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涉考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抓好重点环节,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一)严格落实各环节保密措施。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细则》等保密标准和技术防范要求,积极协调保密和公安等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试卷的保密领运、保密室管理以及考前的试卷分发等全过程的监管保卫,对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慎之又慎,做到万无一失。考试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启封试卷或在考试结束前通过手机等通讯器材向外传播试卷内容均属于泄密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予以严肃惩处。

  (二)规范使用标准化考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要全部使用高考标准化考场,要全面开启全程视频监控系统,对考生考试行为、监考教师监考行为和考点考务管理情况实施全程监控和录像,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门力量对特岗教师考试进行网上巡查和全程监控。所有考点考场必须配齐配好屏蔽仪、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严把考场入门关口,严格考生入场身份核验。监考人员要利用金属探测仪器对每一位进场考生进行全面探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和除考试工具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强化考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办法》的要求,要选拔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监考,切实加强对所有涉考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试纪律教育,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纪律意识,做到专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使命。考前要对监考人员和其他涉考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各位监考人员都坚守工作岗位,坚决杜绝涉考人员擅离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期间,如发现考试环节有工作人员违纪作弊问题,要倒追考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四)防范各类考试作弊行为发生。各地要充分争取招委成员单位的支持,加强与宣传、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着力防范和打击失密泄密、销售作弊器材、高科技团伙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清除涉嫌涉密、诈骗等有害信息,坚决查处造谣传谣、发布虚假信息牟利或故意干扰考试秩序的非法行为。各地要争取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支持,对考场周边采取强有力的通讯监控和干扰,坚决避免考场内外通过高科技电子设备集体舞弊行为的发生。要认真做好考场内考生入场身份验证工作,切实有效地严防替考,发现异常按工作程序开展重点身份核查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五)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针对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异常天气、自然灾害、网络故障、设施设备故障、失泄密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突发情况,要制订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状况能妥善处理,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发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强化考点周边环境整治,对噪音、电力、交通等可能对考试产生干扰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判卷和成绩复核工作。各地要严格规范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判卷工作,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确保阅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要加强阅卷环节参与人员的管理,相关工作资料及时回收存档。提前制定成绩复核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并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严格按普通高考查分规定执行,主要复核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是否有考试违纪、舞弊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复核判卷评分宽严。考生成绩复核的申请时间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自行制定并发布。

  (七)加强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设岗县(市)教育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机构、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面试前要严格对照招聘办法要求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报考条件进行重新审查,坚决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结果要求登记在《报名登记表》上并加盖公章备查。要加强面试人员调剂的管理工作,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到科学调剂、择优调剂、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进行调剂。各省辖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设岗县(市)面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细化防疫举措,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的通知(教招办〔2020〕239 号)精神,借鉴高考、中招防疫工作经验,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际情况落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的具体防范措施。要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把增设考点防疫副主考、设置备用隔离考场、防疫专用通道、查验“健康码”、工作人员考前体温监测等必要的防疫举措落到实处。要制定专门应急处置预案,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对考试期间有发热及相关症状的考生,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研判,并视情况进行科学处置。

  四、严格执纪问责,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是考务工作、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考点主要负责同志是考务工作、防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地市、各考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理清责任链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各环节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保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期间,所有涉考人员要坚守法纪底线、监考道德底线,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纪法规和我省高考、中考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各地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强化对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畅通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渠道,严防各类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巡视督导。省教育厅将在特岗教师招聘笔试考试期间向各地派出巡视检查人员,对各地考试组织情况、疫情防控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招聘考试期间,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应急值班电话:0371—69691798。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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