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299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139号

2020-07-09 14:3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李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省小学生校外托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反映的,社会大环境的强烈需求催生了校外托管机构的火爆和迅速发展。而校外托管机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安全隐患、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食品质量无保障、缺乏监管等,必须引起社会和各相关部门重视。

  您所说的是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一般是指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为学生提供接送、餐饮、看管、休息等社会服务的机构。这类机构由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登记审批。从法律层面讲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既不属于学校,也不属于教育培训机构,教育部门没有对此类机构进行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托管机构涉及登记注册、餐饮、卫生、交通、消防、安全、教育、收费及从业人员资质等诸多问题和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责,必须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涉及什么服务内容的由对口部门为管理主体,依据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

  我们非常赞同李委员提出的尽早制定校外托管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为了解决小学生午餐和延时接送等问题,2017年4月印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引导各地做好和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2018年,洛阳市洛龙区、许昌市直率先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学生实行免费服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9年,全省各地积极探索课后服务工作,形成了课后服务“因地制宜、各有特色”的局面。比如,新乡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全面推广,采用家长委员会代收费的形式。郑州市郑东新区、二七区、金水区在开展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午餐、午休服务,课后服务经费由财政补贴,家长只交纳午餐费用。济源市由财政补贴,所有小学全覆盖。开封市直和有关市区采取财政补贴和家庭共同分担的机制,按照2:1的比例。截至2019年年底,我省所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试点开展了课后服务,15万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260万名学生从中受益。我省课后服务实施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极大方便了学生家长。参与课后服务的家长可以正常下班接孩子,同时由于实行普惠制度,也减轻了家长校外托管产生的经济负担;二是拓展了学生个性成长的空间与时间。由于实施课后服务,学校对课后兴趣小组与社团实现了有效管理;三是有力推动了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班数量明显减少,在职教师校外补课显著减少。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我厅联合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于2020年5月印发《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并对基本原则、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本部门职能,督促指导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重视校内课后服务问题,指导其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加大投入、加强规范,结合实际逐步做好有需要的中小学生放学后的托管工作,让家长减少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需求。

  一是积极推动建立综合治理体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综合施策,将督导、评估、信息公开、社会参与评价等作为规范课后服务的重要手段,健全完善诚信档案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积极推动政府主导,进行投入保障。探索建立以县财政投入为主导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投入专项资金补助和表彰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和单位,以保障课后服务工作的持续性规范性发展。

  三是开发社会资源,开展以公益性为主的课后服务活动。鼓励各地探索依托学校、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资源,通过组建教师队伍、招募志愿者等方式,按照非营利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低偿课后活动服务。鼓励各地采用校内食堂、社会配餐等多种方式解决小学生中午就餐问题。

  四是切实防止加重学生负担。明确服务内容,以公益服务为主,以保证学生安全为根本,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为原则,切实防止延时上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现象发生。

  五是坚决保障学生安全。积极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消除消防、卫生等各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同时,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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