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1083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133号

2020-07-09 14:2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王峰、刘合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我省乡村师资力量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的具体指导下,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等文件精神,加快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显著提高,为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采取的主要政策有:

  1.创新教职工编制管理。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增加教职工编制总量,着力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体性、结构性缺编矛盾。

  2.提高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幼儿园、小学提高5%,初中、高中提高8%左右。向农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聘后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降级或解聘,健全教师准入、招聘与退出机制。

  3.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实施“一补两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

  4.着力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拓宽投资渠道,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保障问题,解决中小学教师的周转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

  5.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再提高30%, 要求3年内达到普通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的1.5倍。2020年起,在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免费培养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学生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精准培养本土化农村教师。

  6.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立了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平台,近3年培训教师近43万人次,极大提高了全省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的专业素质。持续实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引导发展计划,建成49所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建了河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盟,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骨干教师、名师培育工作向乡村教师倾斜,建立起完善的乡村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教育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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