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66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131号

2020-07-09 14:2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苏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高校建设产业学院试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在高等学校建设产业学院是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重要载体,推进高等学校产业学院建设,有利于全面推动高等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有利于汇聚发展新动能、增强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多年来,我省积极推动本科高校与企业、产业、行业深度融合发展,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豫教发规〔2016〕95号)明确提出“行业特点明显的高校可以与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实行共建共管二级学院或共同组建教育集团”,此可以作为我省示范校建立“产业学院”的政策出发点。同时,文中也提出要“紧紧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体系,并将服务同一产业链的相关专业组织为专业集群统筹管理”,此举也是我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大力推动专业集群建设。为此,在示范校建设考核指标中,已将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协同育人模式进行单独考核,目前,许多示范校都将建立了行业学院作为协同育人模式改革的载体。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省10所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了超过50个面向不同产业、行业的“产业学院”。在鲲鹏产业学院建设方面,我省已走在全国前列,按照全省鲲鹏计算产业规划,2020年我省高校将校企共建20所左右鲲鹏产业学院,培养2000名鲲鹏技术应用型人才;目前,平顶山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鲲鹏产业学院已揭牌成立,校企合作育人进入实质化运作;中原工学院等3所高校与中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签署共建“鲲鹏产业学院”战略合作协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产教融合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工作部署,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高等学校产业学院建设,尽快出台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供需双方紧密对接,实现校企之间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将产业学院建设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科技服务、学生创业和继续教育融为一体的多功能基地。同时,在各高校自主建设产业学院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省校两级产业学院布局体系,围绕全省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集群建设需要,重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构建与区域协调发展、产业集聚需要相匹配的高等学校产业学院布局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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