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330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117号

2020-07-09 10:4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姜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省高等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热心关注。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的优化高等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经费使用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借鉴指导意义。诚如您所言,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式的发展,但“穷省办大教育”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总量多,生均少”的特点十分突出。针对您反映的“财政投入不均衡、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作为全省教育主管部门,省教育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优化改进。

  一、关于优化重组高校资源

  根据现行高等学校设置(新建、升格、合并、分立等)程序和权限,拟设置高等学校须纳入省级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本科层次高校由教育部审批,专科层次高校由省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近年来,基于我省是人口大省、高等教育与全国相比发展较为滞后、高等学校校均规模较大的实际情况,我省在编制高等学校设置五年规划时,积极将符合政策和条件的教育资源纳入规划草案并报教育部评审。在教育部的支持下,我省近几年纳入规划学校和年度设置学校均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高校数量达到141所,对全省校均规模的降低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河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部分办学历史较长、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校均规模仍较大。为促进我省高校内涵发展,我厅积极引导各高校明确办学定位,对高等教育结构进行调整。近年来,先后经教育部批准,将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河南财经学院合并更名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格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河南教育学院与河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格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从郑州大学分立设置为郑州西亚斯学院,在高校合并、拆分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

  二、关于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

  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式的发展,但“穷省办大教育”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呈现如下主要特征:一是投入总量多。十八大以来,我省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比一直保持在16%-20%之间,总量与占比长期居全国前列。2018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达1621亿,占财政支出比例17.6%,总量居全国第4位,超过了GDP在全国的排名。在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排名前5位中,只有我省是中西部欠发达省份。从财政努力程度看,河南已尽了最大努力。二是生均投入少。河南是人口大省,高等教育规模较大,但人均水平低是基本省情。以2018年普通高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为例(不含部属高校),东部地区北京最高达到58805元,中部地区河南14226元(全国20974元),排第28位。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67.83%。三是投入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我省高等教育体量较大,本专科在校生数居全国第3位,但因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高等教育发展经费投入主要依靠地方财政。以本科院校为例,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有本科高校57所,其中公办本科高校38所,民办本科高校19所。38所公办本科中30所为省属本科高校,占全省公办本科高校的78.9%,其余8所为地方本科高校。全省高等教育经费支出主要集中在省本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要是通过中央高等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从2016-2018年财政投入情况看,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入占比仅20%,对于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均居全国末位的河南财力状况来说,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巨大。四是用于提升内涵建设资金有限。在财政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短期内难以明显提高增加的前提下,高校普遍存在办学成本日益增高、收入来源普遍单一、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的情况,因此高校不得不将大量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学校日常运转、保障基本支出,实际用于提升学校内涵建设资金十分有限。

  针对上述改善上述局面,省教育厅采取了多种措施引导高校科学配置资源,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一是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河南省深化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25号),通过整合建立生均基本支出标准、实行省属本科高校分类拨款制度、重构本科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分配体系等措施,强化引导,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20〕3号),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实施,聚焦共性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从制度层面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完善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思路,2019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建立了“省级财政教育类项目库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完善中央支持地方本科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不断规范和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三、关于加强高校成本管理意识

  近年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导高校加强成本管理意识,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有关内容,教育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措施,逐步构建起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关于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指导高校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2020年,我们积极和教育部财务司对接,通过“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实现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控。三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近年来,我厅对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内控建设、审计整改等方面进行了多轮次的督导和检查。2018年我厅组织专家对36所省属高校组织开展了财务专项治理活动,并以《问题清单》的方式通报有关高校,要求限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厅严格按照财政信息公开要求,对年度预决算、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指导高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等途径,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财务信息使用透明度,更好地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的监督。中层干部大会下一阶段,我们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夯实整改成果,督促学校持续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和综合治理水平。四是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省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豫教财〔2018〕174号),以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高校领导干部的责任,为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与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依据和重要参考。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教育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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