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611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115号

2020-07-09 10:4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魏蒙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高校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农业高校和农科类专业的发展,为支撑我省落实好“三农”政策,更好地促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我厅鼓励涉农高校根据教学科研需要,与政府、企业等合作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支持涉农高校校外实习实验基地建设。另外,省教育厅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在现行政策和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持续加大对涉农院校的支持。

  一、现有对涉农高校政策资金支持

  一是生均拨款保障向农学专业倾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25号,以下简称《方案》),在制定省属高校生均基本支出标准时对涉农专业给予倾斜,农学学科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均基本支出标准分别为7555元、9830元、22230元、33630元,较基准定额高出27%、26%、19%和17%。二是支持农业类学科冲击国内一流学科。2015年启动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河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和农业工程、河南科技学院作物学、信阳师范学院“大别山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学科群等农学类学科进入支持名单,省财政按照优势学科每年2000万元、特色学科每年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2015-2019年省财政已累计下达2.1亿元学科建设资金,通过一段时期内的财政集中支持,支持农业类学科冲击国内一流甚至世界一流学科。三是积极鼓励高校农学类学科服务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培育农业类协同创新中心,河南农业大学“小麦—玉米高产高效”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科技学院“生物育种”、河南农业大学“现代畜牧业”、河南工业大学“粮食储藏安全”入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名单,省财政累计拨付资金1.16亿元。四是学生资助名额分配坚持向农业院校倾斜。我省在分配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高校学生资助名额时,分别按照在校生人数0.32%、3.8%和30%的比例分配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覆盖面分别较非农院校高出28%、19%和36%。五是对服务基层农学学生实行助学贷款代偿。为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2011年起我省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实行财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六是加大对涉农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支持力度。在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基地、平台立项建设工作中,优先支持农业领域的项目申请。我省高校的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有3个涉及农林研究领域,分别是河南大学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南农业大学粮食作物生理生态与遗传改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南大学作物逆境适应于改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关于涉及涉农高校农业技术专项业务经费

  按照《方案》有关要求,2018年省财政对原有本科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分配体系进行了改革,主要体现如下特点: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将竞争性专项业务经费按照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财务管理四类指标通过因素法进行分配,使资金分配更加贴合本科高校办学定位,促进本科高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同时将学校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作为重要因素纳入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分配指标体系。二是扩大学校自主权。目前省属本科高校每年年初预算40亿元左右和省属高职院校12亿元左右的专项业务经费均由学校自主确定使用项目,年度中间中央下达的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也都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自主确定使用项目,涉农高校可自行统筹专项业务经费、事业收入等用于校外合作基地建设。根据《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 〔2014〕16号)规定,各级财政不宜新设与现行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相同或相似的资金。

  针对您反映的农业技术推广具有公益性强的性质以及将科研成果转化收入指标作为衡量涉农高校社会服务因素可能存在一定偏差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在生均拨款指标体系中适时增加可反映涉农高校农业技术推广情况的因素,引导鼓励高校积极推广农业技术。

  三、关于支持涉农高校加强校外合作基地建设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精神。协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  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支持涉农高校构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与校外实习基地联动的实践教学平台,加快区域性共建共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二是完善农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地市和各高校、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协同育人机制。支持河南农业大学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展战略合作,建设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合作育人示范基地;支持涉农高校和中国农科院驻豫科研机构、各地市农林研究院(所)深度合作,建设10个左右省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合作育人示范基地。三是推动“引企入教”,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涉农高校与农林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建设15个左右省级农林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等平台,建设20个左右省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教育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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