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467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67号

2020-07-08 15:2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刘国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进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现实要求。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明确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意义、目标、任务等。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将产教融合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才开发的整体制度安排,这对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中实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01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再次明确“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这一重要改革任务,并将此上升为“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层面的战略高度。

  多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把推动我省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早在2012年,省政府便在印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92号)就明确提出“加强新建本科高等学校建设,大力支持其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应用型高等学校”。按照试点探索的工作思路,2013年和2014年,我省先后两批确定了15所本科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充分发挥其先行先试的试点探索作用。2015年,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等。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为应用型高校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做好顶层设计谋划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2015年联合启动了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并先后两批确定了10所示范校,并投入专项资金4.7亿元专项经费予以重点支持。示范校建设计划实施以来,10所示范校方向明确、思路清晰、制度完善、措施得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逐步探索出了各自特色发展、优势发展、协调发展之路,我省先后在洛阳理工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平顶山学院等召开现场会推介建设经验,在教育界产生了良好影响,受到教育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加强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应用能力建设,打造一批产业贡献力大、创新应用能力高、结构带动力强的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当前,我省正在谋划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并将“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列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年度工作要点。一方面,我们将认真总结示范校建设经验,进一步扩大示校建设成果,启动实施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计划,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专业(集群)建设为抓手,以产业学院建设为载体,在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中遴选确定一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对接区域产业链的专业(集群),促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提质量、上水平、扩服务、创品牌。另一方面,将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安排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适当降低应用型本科高校科技创新因素考核权重,使生均拨款导向更加贴近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和特点;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同等享受社会捐赠财政配比奖励、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外合作办学奖励等财政专项支持政策;对审批手续齐全、前期准备充分、偿付能力符合要求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在申报安排高校专项债券时优先给予支持,帮助学校加快完善基础条件,改善办学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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