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1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66号

2020-07-08 15:2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郝好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建本科院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9年,我国做出了高等教育扩招的战略性部署,一大批专科学校通过合并、升格等方式组建成为普通本科高校,因其实施本科教育的历史不长,通常被成为“新建本科院校”。我省现有本科高校57所,其中,2000年之后设置的新建本科高校达到41所。作为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型的产物,新建本科院校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成为了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建本科高校的建设与发展,在政策引导方面,2012年,省政府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92号),明确提出要“加强新建本科高等学校建设,大力支持其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应用型高等学校”。2015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应用技术类型大学内涵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新建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等。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为新建本科高校的应用型高校建设之路指明了方向。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为了强化示范引领,我省启动了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先后投入专项资金4.7亿元,重点支持建设了10所示范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资金支持方面,针对新建本科办学实际,实施财政分类支持政策,在经费核定测算时,弱化新建本科高校在学科排名、科技创新等科研类指标权重,加大人才培养类和社会服务类指标的因素权重,并对新设置的本科高校实行3年过渡期保护政策,仍按原办学层次对应的预算拨款办法核定经费,支持新设学校顺利完成过渡。同时,为避免新建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与其他本科高校之间差距过大,对生均拨款水平较低的学校给予了一定补助。

  近年来,我省新建本科高校突出区域性、应用型的特征,主动地对接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的改革发展,不断优化学校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已经成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特别是应用型本科人才的重要输出基地,新建本科高校也逐步成为推动我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加强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应用能力建设,打造一批产业贡献力大、创新应用能力高、结构带动力强的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经验,启动实施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对接区域产业链的专业(集群),促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提质量、上水平、扩服务、创品牌。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安排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适当降低应用型本科高校科技创新因素考核权重,使生均拨款导向更加贴近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和特点;对符合条件的省属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同等享受社会捐赠财政配比奖励、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外合作办学奖励等财政专项支持政策;对审批手续齐全、前期准备充分、偿付能力符合要求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在申报安排高校专项债券时优先给予支持,帮助学校加快完善基础条件,改善办学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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