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416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57号

2020-07-08 15:1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霍向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人工智能’在乡村教育事业推广应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指出的全省农村中小学校“教师文化程度普遍不高” “乡村教师队伍缺少新生力量补充”“教学资源较为缺乏”等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加强农村学校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与补贴标准”“开发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课程资源”等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和学习系统性融合,利用人工智能加快建设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是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自2017年起,河南省教育厅就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特色兼顾、区域推进、全面铺开”的原则,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开展了多个批次的中小学创客教育及人工智能教育示范性区域及学校建设工作,并明确要求兼顾城市与乡村。同时以建设示范性区域及学校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加快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的全面均衡发展。目前已有100所具有一定规模、成绩突出、特色鲜明的试点校。经省级评估达到要求,授予“示范校”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求试点校应在发挥示范效应,带动本地中小学创客教育全面发展,并督促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业务上给予指导,经费上给予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要求,从以下4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全力抓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为载体,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底,农村中小学校(含教学点)光纤接入覆盖率达到100%,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改善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条件。

  二是抓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贯彻落实。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三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与补贴标准。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班主任按照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实施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4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标准。提高中小学师教龄津贴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鼓励各地探索制定寄宿制学校教师补助和延时服务津贴发放办法。

  四是全面抓好“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安排,制定分级分层、相互协同的“三个课堂”总体推进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实施。健全组织运行机制,把“三个课堂”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动。开发和引入数字化校本课程及拓展性课程资源,形成文字教材、数字教材和其他数字化学习资源相结合的课程资源体系。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将活动产生的生成性资源、各级优课案例纳入教研与教师培训资源体系。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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