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21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53号

2020-07-08 14:5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民进河南省委、李新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欺凌社会化防控重点领域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省教育厅一直重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成立教育系统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联合11部门印发《河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范围、预防措施、调查处理规范、惩戒措施及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省、市、县、学校四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部门齐抓共管、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到位的工作局面,有效遏制了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欺凌防治宣传活动,为全省每所中小学校印发欺凌防治挂图;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和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了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尽管全省教育系统做了大量工作,遏制了校园欺凌的多发势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校园欺凌现象仍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包括政协委员的关注。为了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省教育厅将按照提案提出的“对校园欺凌社会化防控重点领域治理”建议,充分考虑建议中“将非重点、寄宿制学校纳入重点治理对象”“赋予教师惩戒权弥补管理乏力窘境”“加强对重点弱势未成年人受害前的保护”等内容,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预防措施,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严格学校日常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广泛宣传,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

  二是关注重点学校,关爱弱势学生。重点针对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职业学校等,组织开展以校园欺凌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欺凌伤害。

  三是强化教育惩戒,依法依规处置。督促指导各地各学校严格规范调查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家庭信息,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教育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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