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123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49号

2020-07-08 14:3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杨好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与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目前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不全、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认识深刻、分析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2018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牵头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省教育厅联合民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成立了“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工作组”,建立了教育厅牵头,四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联动有力。

  二是出台规范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制订出台了《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审批登记、师资队伍、办学投入、培训活动等办学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为规范校外培训设置标准。

  三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从指导思想、预期目标、整改要求、任务分工、治理步骤、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县(区)均出台了专项治理方案,公布四部门的专项举报电话和邮箱。2018年全省排查21336所,共取缔校外培训机构4904所,暂时停业整改5657所,整改10775所;2019年排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12794所,关停3167所,限期整改3174所,处理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的在职在编教师53名。

  四是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通知》,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建立黑白名单的责任主体,在当地教育部门网站和媒体上对黑白名单进行了公布。截止目前,全省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公布白名单8250所。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和惩处力度。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执法力度,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一〔2018〕1028号),要求各地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多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查处非法违规培训机构力度。

  六是出台减负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精神,2019年我省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明确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职责,采取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控制考试次数、严格竞赛评优活动、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开展减负督导检查等措施,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七是稳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省教育厅已就校内课后服务做出工作安排,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已开始实施,如:许昌市教育局2018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许昌市政府安排资金5000万元,在市直中小学自行进行了试点。洛阳市洛龙区从去年开始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学生延时服务工作,2018年所需资金从教育项目经费中协调解决,2019年起将延时服务经费2217万元列入区财政预算。今年,郑州市郑东新区等地出台课后服务的政策,实施后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赏。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做好今后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我厅将积极向省政府汇报,督促市县两级成立建立有政府牵头成立的领导小组,完善专项治理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细化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联合执法。完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工作力度。继续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本着“改善民生,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参照国家要求和外省做法,联合省直相关部门正在起草《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指导意见》,争取尽快印发实施,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河南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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