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472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46号

2020-07-08 14:3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丁庭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新升本院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高校人才工作的热心关注。提案在对我省人才现状调研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当前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优化制度环境、政策环境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建议客观务实,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在简化人才引进审批程序,优化高校进人环境方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高校可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其中,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核,人员到岗后办理相关备案事宜。

  在落实人才待遇方面。启动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在奖励补贴、薪酬待遇、税收、医疗社保、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关于人才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要,在人才管理体制、培养机制、集聚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谋求新的突破,把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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