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791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25号

2020-07-08 11:2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魏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限时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是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深入贯彻《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所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

  一、政策文件

  2017年,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联合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体艺〔2017〕1号),要求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积极、稳妥、逐步创造条件推进开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基本原则、开放范围、场馆开放学校的基本条件等办法,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开放工作首先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

  二、学校场地开放概况

  根据教育部意见,学校场地向社会开放需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政策体系。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地方、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批分阶段推动实施,形成健康有序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格局。三是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学校体育场馆要首先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四是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明确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我省郑州市作为全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试点城市,其做法比较突出并积累了一些经验。截至2019年,郑州市共有43所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为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试点学校,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对外开放。开放设施种类主要包括田径场、乒乓球台、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实现学校体育资源的社会共享,为群众开展体育锻炼提供了便利条件。自2015年以来,市教育局开始推行郑州市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试点学校公共设施责任保险,及时控制与化解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在校体育健身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隐患。

  郑州市主要采取了三项举措推进该项工作:一是出台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考核评估细则及办法,推动了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开放资金,郑州市财政对开放学校给予资金保障,考核合格的学校,每年获得20-30万元的开放补助资金。三是必须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能搞“一刀切”。此外,我省多数高校的体育设施是向市民开放的。

  但开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进校锻炼者素质不高,出现随手乱丢垃圾、带宠物在校园内大小便、穿高跟鞋踩踏跑道等言行不文明行为;学校安全以及锻炼者安全纠纷问题尚无相关法律依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无章可循;体育设施损耗较大,维护资金短缺等问题。

  三、细化场地开放管理细化

  场馆开放的具体实施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开放对象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可以要求开放对象持证入校健身,做好身份识别。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开放学校购买专项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四、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保护的宣传

  进一步充分利用媒体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试点学校进行宣传,鼓励学校深入周边社区、单位访谈,采用喷绘、标语等宣传手段,倡导公众爱护学校公共设施。对于不遵守学校制度、不服从管理及恶意破坏场地的人员,将其列入黑名单。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包括安全、保险、经费投入、场馆的管理和调度,需要政府统筹,把相关部门的责权利分清楚,做到周密部署,并坚持坚持因地制宜,确保各方安全,加大投入,并逐步推进。为推动学校场地开放进程,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积累学习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有益经验,争取把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做到更好。

  2020年5月6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