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71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24号

2020-07-08 11:2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孙春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管办评分离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完善宏观管理制度,优化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建议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建立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我省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在不断探索并积极开展试点,主动放权、削权,从日常繁杂繁多、繁琐细碎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把国家要求积极推进的相关评估评审评比工作,主动委托给第三方评估机构,相互配合,各司其责。近几年,通过第三方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估和监测,有效的促进了政府对教育的宏观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例如,积极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事项,推进高校自主权下放。开展“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工作,通过落实和扩大试点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成果转化、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提案中的建议,继续优化管理和服务体系。

  2.关于改善教育管理方式,推进教育管理精准化的建议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引导和推动下,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日趋完善,教育移动应用程序日益丰富,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有效提高了教育服务能力,为学生资助、营养餐改善、控辍保学、学生流动监控、精准扶贫数据比对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通过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全省高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心已由传统网络提升向构建基于智能感知的数据终端体系转变,我省部分高校智慧化管理水平已居于国内前列。推动高等教育管理方式转变,引导高校分类发展,精准定位,办出特色。在项目评审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精准施策,分配指标,扩大项目覆盖面,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提案中有关建议,加快构建“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化教育大数据在管理、决策中的应用,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让信息多跑路、师生少跑腿,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治理能力提升。克服高校功能定位趋同、办学特色不明显、人才培养同质化等现象,统筹兼顾,推动公办民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特色发展。同时,建好用好全省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信息系统,逐步构建智能化教育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3关于建设现代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激发学校发展活力的建议

  为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创新用人制度为核心,加大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县域内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内生动力,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两项改革。一是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和有关规定,学习调研兄弟省份改革进展情况以及试点改革地区的成熟经验,研究我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预期成效及需要上级协调相关事项。二是研究起草《关于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并进一步征求各省辖市教育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三是待我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两项改革的有关文件经研究审定后,印发各地组织实施。四是指导各地制定改革方案,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对改革试点地区的调研指导。

  在开展学校章程建设方面,我省按照教育部关于学校章程建设系列文件要求,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一是推进高校章程的建设,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政法〔2013〕950号)等一系列文件,于2016年顺利完成我省高校章程建设核准工作,基本实现了一校一章程。二是推进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印发了《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16〕363号)、《河南省中小学章程制定办法(试行)》等文件,有计划、有步骤指导中小学、职业学校开展章程建设工作。三是加强章程实施工作,学校章程制定之后,我省通过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校有关工作、开展法治培训、民办学校有关培训等工作中,多次要求学校在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过程中切实发挥章程的重要作用,并不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内部制度体系,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4.关于完善政府购买教育评价服务机制和加大力度培育专业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优化教育评估格局的建议

  我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引入。基础教育及督导方面,在2013年之后的每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以及2019年对省辖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过程中,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运用评价监测平台和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完成了评价指标数据采集分析、网络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工作,获取了各地的问题线索及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开展的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中,将课程开设、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作为重点监测内容,纳入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工作,2019年围绕课程开设、实施、评价等,对我省近11万名小学4年级至高中3年级学生进行调查,基本掌握当前我省中小学课程建设的现状。职业教育方面,实施了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制度,要求全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编制年度质量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2018年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询问、会计核算等多种方式对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得到了财政部门的肯定。高等教育方面,2015-2018年期间,积极探索审核评估“管办评分离”的机制,委托第三方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对我省20所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审核评估,配合教育部对我省6所新建本科院校进行了合格评估。在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方面,从2015年开始,在学科遴选、中期评估、期满评估时委托教育部学位发展与研究生教育中心进行第三方评价,委托上海闻政咨询管理公司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在“双一流”建设方面,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相结合。下步工作中将继续探索第三方教育评估的应用,逐步实现学校由封闭式办学转向开放式办学。

  5.完善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强化教育督评对接的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致力于解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督学队伍4个方面的问题。按照《意见》要求,我省结合实际,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其中,运行机制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问责机制方面,主要通过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8个方面的制度,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方面,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在督学队伍建设方面,2019年第七届省政府督学聘任了363名涵盖省政府机关领导和教育界资深名优校长和教师、高校专家组成的专兼职督学,配齐配强了省级督学队伍;在强化结果运用和问责机制方面,2019年9月底,召开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委员会工作规则,调整、优化了委员会组成,在参照国家督导委员会组成的基础上,特别增加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和省审计厅为省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利用省委组织部对干部的考核、省委巡视办和省审计厅巡视、审计的专业性,为真正做到教育督导“长牙齿”提供有力保障。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提案中有关建议,进一步发挥成员单位作用,提升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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