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573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18号

2020-07-08 11:2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李瑞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在民办学校学生中开展自信自强勤奋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切实将党和国家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大力促进德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各环节,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各学段学生认知特点,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做到学科课程和教学过程全覆盖,确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基础性、阶段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寻找河南最美孝心少年”等系列教育活动,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专题讲座、经典诵读、比赛展览、艺术文化节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三是加强品德修养教育。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9年修订)》,从爱党爱国、勤奋学习、传承文化、遵纪守法、遵守公德、热爱劳动、自立自强、诚实守信、以礼待人、孝亲尊师、珍爱生命、锻炼身心、健康生活、文明上网、低碳环保等方面,加强中小学养成教育,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增强国家认同。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廉洁教育等,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和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持续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示范区创建活动,在推动全省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和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求各校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了解自我、尊重生命、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人生规划及社会适应等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加强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对于您提到的“学校要聘请特岗教师”以及“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的建议,我们认为,特岗教师是由政府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并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特殊政策,民办学校自行聘请特岗教师不符合政策要求;对于由教育主管部门聘用教师进行过渡这一建议,我们认为与现行政策精神相违背,暂不具有可操作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在民办学校开展自信自强勤奋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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