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755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7号

2020-07-08 10:4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民建河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城乡学校差距逐步缩小。

  一、关于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整体设计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加强城镇学校建设。要求各地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要求,确保完成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确定的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任务。要按照城镇化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城镇学校建设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要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对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要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二是加快农村中小学建设。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要求,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要改扩建或新建1至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确保完成改扩建、新建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要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建设小而优、小而美乡村学校。三是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所有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四是认真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督促指导各地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平均班额超过国家限额标准的县(市、区),要以发展为主,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有效扩大学位供给;平均班额低于国家标准的县(市、区),要以改革为主,促进均衡发展。要求各地加强招生管理,控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引导生源合理流动。

  二、关于城乡教师队伍管理一体化问题

  一是建立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57号)要求,按照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中小学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二是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积极推动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推进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建立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长效机制,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全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大力培养“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三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工作、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鼓励各级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三、关于大幅增加新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经费投入问题

  此问题应是省财政厅答复内容。但是因省政协分发提案时未将省财政厅列入办理单位。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84.47万人,实现了“应入尽入”。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根据政策规定积极协调财政厅保障相关义务教育经费。继续督促各地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简化证明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四、关于推动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管理一体化问题

  一是加快办学模式改革。探索推行“名校+弱校”、“中心校+村小”、“学校联盟”、“学区制”、“一校多区”等办学模式改革,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二是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构建绿色评价体系,建立多形式、人本化的学生发展评价机制。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全省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全省中小学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的比例达到84.6%,建成“专递课堂”1400多个,教研(备课)协作组3.6万个。积极利用“互联网+”发展理念,通过购买引进、汇聚整合等多种方式,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化、系统化学科教学资源。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已由单个学校的独立建设发展到区域层面的协同推进、合作共享。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系和支持!

  2020年4月26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