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878号提案的答复

教政复字〔2020〕1号

2020-07-08 10:3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高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校服为载体增强中小学生文化自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做好校服管理与推广应用工作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校服管理工作的力度。一是明确要求。先后印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6〕45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563号),明确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提高对中小学校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发挥校服在培育向善向上向美校园文化、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养成朴素节俭习惯、遏制穿着上的攀比之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鼓励穿着校服,要求各地统筹力量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荐评议制度。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激发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创造力,不断开发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款式多样的校服。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满足学生家长对校服穿着的要求,提高校服品质。二是创新示范。2017年、2018年、2019年省教育厅连续三年向社会征集、遴选,向教育系统发布教育装备创新成果。创新成果严选行业内的优质企业、优秀成果,其中包括伊顿纪德等全国知名校服企业,产品不但有运动服、还包括制服装等品类。通过创新成果的宣传和展示,提高成果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面。三是搭建平台。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分别于2018和2019年举办了郑州国际教育装备博览会,设立专门的校服展区,通过成衣展示、图板宣传、T台走秀等多种形式向参会的校长、教师和家长进行宣传,校服成为博览会最大的亮点。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策研究和引导,完善校服管理制度,推进校服管理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做好创新产品推介、校服展览展示、校服设计大赛等活动,充分整合行业协会、科研设计机构等方面的力量,努力让学生穿着质量优、款式新、功能强的校服产品。

  二、关于做好校服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015年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颁布后,国家要求有关部门通过对校服企业的管理加强产品源头的质量管控,省教育厅还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的部署,会同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校服质量开展了专项检查。在文件中对校服质量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校服供应中实行“明标识”制度、鼓励实行“双送检”、建立“黑名单”制度,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工作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5]3号)精神,继续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对全省县级校服管理部门及部分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国家标准培训。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校服招标采购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贯彻落实“双送检”制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严把质量关,防止不合格产品危害学生健康。

  三、关于 “优化校服采购机制、提高民主参与度”问题

  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五种校服采购模式供各地自主选择,一是财政支付、免费配发模式,二是集中招标、统筹供应模式,三是集中招标、学校选择供应商模式,四是市场供应、自行购买模式,五是学校自主、公开选用模式。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主确定当地校服采购办法,在采购中,要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依法制定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并且要求校服选购要坚持自愿原则、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依法依规进行。目前,这项政策正在全省得到贯彻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校服管理政策规定,不断提升品质,发挥育人功能,使校服成为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最后,感谢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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