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67号

2020-07-07 16:4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崔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资源整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改革,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带动、协同推进等方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发展有了新成就。进一步深化区域内教师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科研、电教等进行资源与功能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凝聚合力,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幼儿园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区域内教师发展平台,先后创建了一批省级示范性、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完成了既定规划任务,在教师专业化成长、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质量有了新提升。出台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意见》,省级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引导各地投入1.5亿资金,持续推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目前,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至130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5所,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44所,省级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47所,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新局面。

  三是改革有了新进展。随着2015年以来“国培计划”领域的综合改革,我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协同实施“国培计划”;2018年省教育厅再次从政策上进行调整,以县级培训机构为主体独立承担“送教下乡”等项目;依托河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盟,打造“抱团发展”的新模式,实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转型升级,助力河南省教师教育联合发展共同体建设。通过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优质课比赛、骨干教师培养、课题引领等项目驱动,不断提升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建设水平。至此,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成为名副其实的县域内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的成长之家、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智库。

  但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目前我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师专业成长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作用被淡化、业务被分化、功能被弱化、地位边缘化”的状况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总体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办学条件亟待改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资源整合方面我们做的还不够。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作为我省教师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中小学70%以上的教师培训组织管理任务,更是我省30余万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亟待加强。对已经有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持续加强示范性和标准化评估,不断强化功能;对没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县(市、区),依托区域内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优质中小学、教科研机构等实体教育资源,创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新型的区域教师发展平台。

  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迈入新时代,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发展也必须按照教育发展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落实,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发展的新局面。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江凌同志高度视我省教师培训体系规划工作,多次到省教育厅调研,并强调省教育厅要深入研究谋划新型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作,争取今年在资源整合上有新的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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