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61号

2020-07-07 16:2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徐昉、高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管区农村师资紧缺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优先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等精神,我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有效提升教师待遇,有效保障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引导城镇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实施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加大省级统筹教师补充的工作力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保证教师需求。推广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将教职工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补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等等。

  2020年,在省政府的支持下,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公费培养、定向从教、县来县去、限期服务”等原则,为农村学校培养补充“下得去、留得住、教的好”的中小学师资,并结合特岗计划、农硕计划等,以形成我省立体化、全覆盖式的教师补充体系。在此次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已将开封市祥符区、信阳市平桥区、浉河区等12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纳入实施范围。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将在逐步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争取让将更多市管区纳入省级统筹的教师补充政策。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继续关注市管区农村师资紧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地市、县区教师招聘补充工作的指导,为我省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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