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51号

2020-07-07 16:1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路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全面落实”的建议收悉。经并与省财政厅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我们构建人力资源强省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增加财政职业教育投入。2014年至2018年,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实施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职业教育投入由2014年的100.6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73.9亿元,年均增长14.7%,高于同期教育支出增幅6.2个百分点。

  一是持续深化财政拨款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完善以学生数量、毕业生质量为主要因素的经费核拨机制,促进职业教育结构规模更加合理,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职业教育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拨款水平由2014年不足6000元增长到2018年9300元,高职院校年生均拨款水平由2014年不足6000元增长到2018年1.2万元,实现翻番。

  二是支持改善办学条件。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存在的办学基础薄弱问题,本着“补短板强基础”原则,2017年-2018年,实施中职“双项提升工程”,支持111所中职学校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筹措资金3.6亿元,支持100所中职学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2019年,筹措下达资金5.9亿元,重点建设68所左右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98个中职高水平专业群。

  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广泛覆盖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工作,2019年,省级安排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资金1.73亿元,对职业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培养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前所未有,远超其他教育阶段和其他省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诚如您所言,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是推进职业院校内部机制改革,激发职业院校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23号)等中央和省文件中多次明确要求各地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且政策范围已涵盖全省所有公办职业教育学校,不仅限于省属职业院校。早在2012年,《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公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的意见》(豫财教〔2012〕328号)文件就已明确要求:各市县所属财政供给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要全部纳入生均财政拨款预算改革范围。由于我省多数省辖市未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政策执行仍需进一步提质增效。今后,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指导、督促,强化资金和政策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落地。具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健全投入机制。巩固完善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投入结构和管理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生均拨款改革范围,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

  二是加强指导督促。组织开展情况调查,要求各市县梳理、上报辖区内公办中职和高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根据调查情况,适时进行实地调研,具体了解当地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改革实施情况,听取意见建议,针对普遍性问题,找准症结、分类解决,指导、督促市县建立健全生均拨款制度。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省级层面,将采取暗访、互查、第三方评价等方法,加强跟踪问效,加大对生均拨款使用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偏差,确保责任、措施、资金落实到位,并将政策实施效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资金分配时加大执行结果应用,激励市县政府切实履责。与此同时,引导市县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全面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最新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您报告。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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