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45号

2020-07-07 16:0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崔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下,我厅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积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一是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2010年,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编办〔2010〕211号),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编制类别、内设机构、编制标准、校级领导职数、机构编制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2014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教职成〔2014〕8号),《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符合职业教育要求的招聘办法,落实公开招聘制度,每年安排新进专业课教师计划中要有50%以上的计划符合专业对口且具有在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含)的要求。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高技术技能人才引进计划,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引进高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达到1000人以上,主要支持省级以上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和重点学校引进骨干专业、特色专业和紧缺专业的高技术技能人才任教。对列入引进计划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可适当放宽条件破格审批。”“从2014年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数量达不到专任教师总数的65%者不得补充非专业课教师和其他人员。”三是积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近年来,省教育厅每年在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时,均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职普比大体相当的比例(不低于42∶58),将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分别下达,并明确要求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特色校招生任务数不少于1000人。如2019年,省教育厅在《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9〕367号)中,全省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分别为1411098人、730000人、580000人,招生职普比为44.3∶55.7。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1991年,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国发〔1991〕55号)中明确要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主要责任在地方,关键在市、县。”“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财力可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行业)职业技术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并在以后多次予以强调。2006年,省政府在《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中明确提出“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以省辖市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省辖市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各省辖市政府要统筹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要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防止职业教育资源流失。”“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等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从2006年开始,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职业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活动,督促地方政府履职尽责,加大投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认真研究《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问题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支持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各级政府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促进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要求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三、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计划。2019年,已经在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支持了68所高水平学校和98个高水平专业群的建设,并将在今后两年继续支持这些学校开展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建设。

  四、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要求。从2020年起,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五、加强校企人员的交流互动。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2020年6月3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