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34号

2020-07-07 15:0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王朝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河南民族学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人口大省,56个民族成分齐全。截至2018年底,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约151万,占全省人口的1.38%。全省有3个城市民族区、21个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分布呈大分散、小聚居的显著特征。我省历来十分重视民族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积极采取政策措施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民族教育。2000年就在黄河科技学院成立了民族学院,是教育部最早批准的全国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之一。2002年7月,批准河南省民族中专与郑州轻工业学院合作办学,培养专科层次民族人才。在郑州轻工业学院与河南省民族中专解除合作办学协议后,我厅又同意河南农业职业学院与河南省民族中专合作办学;2005年成立了河南大学民族研究所,设有民族理论与政策硕士点。同时,每年都专门针对少数民族考生举办有少数民族预科班,比同批次录取分数线降80分备档,并在河南师范大学等20余所本科高校举办了少数民族预科班,开展民族高等教育。目前,全省少数民族普通本专科在校生51460人,基本能满足我省民族人才培养需要。

  关于将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为河南民族学院的建议,根据现行高等学校设置政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符合国家高等学校设置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精神,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鼓励各类职业学校在不同层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不并入高等职业学校,更不能跨层次升格为本科学校。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虽通过联合办学的方式与相关高校合作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但学校办学层次仍为中等职业学校,将其设置为本科层次的河南民族学院不符合国家设置政策。二是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2017年,我省曾将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剥离设置为专科层次的河南民族职业学院列入我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但由于办学条件难以在“十三五”时期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省民委申请将其调出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与省民委沟通,对申报设置民族类高等学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共同进行研究论证。同时,支持省内高等学校通过设立研究院、组建学术团体的方式对中原地区民族事业发展问题开展研究。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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