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8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30号

2020-07-07 14:5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袁俊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大学濮阳工学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家高等学校设置政策,通过提升部分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增设高等学校等方式,逐步扩大全省高等教育资源,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初步形成了以省会郑州为中心,中原城市群为骨干,其他省辖市合理布局,为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等教育体系。但是,也存在着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本科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问题。为此,我省在制定“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时,均将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作为基本原则,并提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在没有布局本科高校的濮阳、三门峡、鹤壁、漯河、济源等5个省辖市设置本科学校。但由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均明确要求原则上高职高专学校不升格为本科高校,以濮阳、三门峡、鹤壁、济源、漯河等5个没有布局本科高校的省辖市现有高职高专学校为基础设立本科高校暂不符合国家高等学校设置政策。

  为提高濮阳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带动作用,我厅积极谋划推动在濮阳市开展本科高等教育。2015年,我厅将濮阳市政府和河南大学合作举办应用技术二级学院纳入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并批准其当年招收本科学生。该模式是我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手段之一,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合作办学效果良好。目前,学院已有一届本科毕业生,尚有736名本科在校生,初步实现了开展本科教育的目标。

  关于您提出的将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设立为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大学濮阳工学院的建议,我们曾多次进行研究。根据现行高等学校设置政策和审批权限,拟设置的高等学校要纳入省级高等学校设置五年规划,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后报审批机关批准。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应达到《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的办学条件后报教育部审批。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濮阳市发展本科教育的需求,持续加强对濮阳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并根据教育部“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政策和工作安排,做好我省高校设置工作。届时,若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独立设置为濮阳工学院符合国家政策且具备设置的相关条件,我们将予以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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