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29号

2020-07-07 14:5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田开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鹤壁市举办应用型本科院校试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通过提升部分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增设高等学校等方式,逐步扩大全省高等教育资源,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初步形成了以省会郑州为中心,中原城市群为骨干,其他省辖市合理布局,为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等教育体系。但是,也存在着本科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的问题,全省还有鹤壁、三门峡、濮阳、漯河、济源等5个省辖市没有布局本科高校。为此,我省在制定“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时,均将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作为基本原则,并提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在没有布局本科高校的5个省辖市设置本科学校。但由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相继明确原则上高职高专学校不升格为本科高校的设置政策,我省暂不能以三门峡、濮阳、鹤壁、济源、漯河等5个省辖市现有的高职高专学校为基础设立本科学校。为此,我厅积极采取措施,谋划推动在5个省辖市开展本科高等教育。2015年至2016年,我厅将5个省辖市政府与省内优质本科高校合作举办应用技术二级学院纳入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其中,批准鹤壁市政府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该模式是我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手段之一,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合作办学效果良好。

  关于您提出的以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置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建议,《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明确: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努力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2018年至2019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21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学校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13号)中,对本科高校设置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提出每省可在规划内遴选1所高等职业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规划内其余学校不得再申报升格为本科学校。因此,以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置本科高校不符合现行高等学校设置政策。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我省将在做好“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鹤壁市发展本科教育的需求,加强和教育部的沟通衔接,并根据国家高等学校设置政策,对鹤壁市设置应用型本科高校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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