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5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27号

2020-07-07 14:5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张玉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大学率先创设立法学、预决算审查监督学专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立法学等法治人才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学专业人才培养。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联合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快法治河南建设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提升高等法学教学质量,培养造就一大批信念坚定、德法兼修、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二是支持高校增设相关专业。截止目前,我省58所本科高校中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51所高校开设有法学、经济学、财政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等“立法学、预决算审查监督学”相关本科专业点164个。三是提升专业建设质量。2019年,我省高校的法学、会计学、经济学、财务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等9个“立法学、预决算审查监督学”相关专业进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立项了河南大学等本科高校的财政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经济统计学等15个“立法学、预决算审查监督学”相关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四是强化人才培养能力。立项建设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的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财务共享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相关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5个;立项建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本科高校的经济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14门相关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没有立法学、预决算审查监督学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高校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要按照“高校经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议通过后提交专业设置申请——高校专业设置申请材料在教育部专门网站公示一个月——公示期间教育部委托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意见——高校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报高校主管部门——高校主管部门召开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会议并根据审议情况确定拟同意设置的专业汇总后报教育部——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对需审批的专业进行评审并公布审批结果”的程序审批,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列为特设专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高校结合办学定位,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通过强化基层教学组织、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式改革、教学管理创新等,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健全互聘机制,推进协同育人,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及法学会、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构建学界业界优势互补、理论实践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法学、预决算审查监督领域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同时,指导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加强师资队伍和办学条件等专业基础建设,按照程序积极申报增设立法学、预决算监督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5月2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