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21号

2020-07-07 14:3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扶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信阳农林学院校企合作兴办大别山学院暨油茶研究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农业高校和农科类专业的发展,为支撑我省落实好“三农”政策,更好地促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我厅鼓励涉农高校根据教学科研需要,与政府、企业等合作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支持涉农高校校外实习实验基地建设。

  一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25号),在制定省属高校生均基本支出标准时对涉农专业给予倾斜,农学学科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生均基本支出标准分别为7555元、9830元、22230元、33630元,较基准定额高出27%、26%、19%和17%。二是学生资助名额分配方面给予倾斜。我省在分配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高校学生资助名额时,分别按照在校生人数0.32%、3.8%和30%的比例分配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覆盖面分别较非农院校高出28%、19%和36%。三是对服务基层农学学生实行助学贷款代偿。为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四是通过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从科研项目、教学质量改革、基础条件奖补等方面给予信阳农林学院资金支持。五是督促信阳市政府将科技成果转化因素作为专项业务经费分配的重要因素,引导高校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另外,针对信阳农林学院办学经费相对省属本科高校较为紧张现状,省教育厅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关注和支持,目前学校在学生资助、基础设施改善、科研经费等省级高等教育发展有关专项资金均与省属高校享受同等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大别山调研考察指示精神,坚持产学研协作,完善农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并争取财政和科技的支持,加大对革命老区高校财政投入力度,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贡献教育力量。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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