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17号

2020-07-07 14:3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冯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国防教育在中小学‘三进入’保障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中小学国防教育的关心。青少年学生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点,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要从中小学生入手,着眼培养合格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和接班人,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的国防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有明确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高中阶段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在《全民国防教育大纲》中,对小学、初中、高中国防教育的要求和内容均有明确的规定。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对学生进行基本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国防常识,初步形成国防观念,树立爱国主义精神。高级中学应当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必需的国防知识与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小学学生国防教育的内容重点是:国家领土及主权知识;国旗、国徽、国歌知识,党旗、军旗知识;人民军队的光辉战斗历程;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的光辉事迹。初中学生国防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国防与战争常识;中国国防简史;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传统;近代以来我国反侵略斗争的历史;国防科普知识;防空袭和核生化武器防护知识。高级中学应当开设国防教育教学课,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军事思想;我国国防建设成就、国防方针政策和国防领导体制;人民军队的发展历程,性质、宗旨和职能任务;国防法律法规;武装力量知识;近现代国防历史;国防科技知识;信息化战争基本常识;国际战略环境与国家安全形势。

  在《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相关课程(包括语文、德育、历史、地理、体育等)渗透以及在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中安排国防教育内容等方式,采取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的办法开展国防教育,培养学生的国家观念和国防意识。广泛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把国防教育融入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之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拓展国防教育校外实践领域,引导中小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实施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为重要内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级中学要把学生军训作为对学生实施国防教育的重要形式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学生军事训练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两部分内容,时间为7-14天,其中集中军事训练不得少于7天。特别强调高中阶段学生接受国防教育情况,应进行考勤登记,军训成绩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在《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中要求,军事训练是高级中学学生的必修内容,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高级中学应当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学生军事训练成绩要记入本人学籍档案,作为报考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整体规划思政课课程目标,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将国防教育内容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环节,增强师生的国防素养,引导学生把党、祖国、人民装在心中,强化作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意识。将国防教育融入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提高中小学校对国防教育的重视程度。将国防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建设范畴,树牢中小学生的国防意识。

  在《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高中阶段学校集中军事训练时间不少于7个训练日,军事知识讲座不少于5个专题,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军事教师可采取兼职和聘任的办法解决,由学校政治、历史、语文等专业课老师兼职教学,也可聘用高等学校专职军事教师和驻军、武警部队、军队院校军官、文职人员或退役军人进行教学。同时也要求,学生军训工作经费按事权划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学校将学生军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级财政要加强学生军训经费保障,学校要统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各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以及军事知识讲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军训工作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在《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高中阶段学校要重视兼职军事教师的选配与培训工作,要挑选热爱国防教育或有一定的军事素养的学校教师担任兼职军事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当地军事机关、军队院校的现役官兵或具备条件的预备役人员担任兼职军事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军事教师队伍建设,对当地学校军事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对所属学校军事教师配备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学校按照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军事教师。要建立军事教师培训制度,定期对高中阶段学校兼职军事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军事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其责任意识。

  我省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创新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三年核定一次。盘活存量,优化结构,采取调剂、补充、压减、引进等方式保证教师需求。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要。教师编制总量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要压缩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改善攻坚计划,按照普通高中现有教师10%以上的比例,增加满足走班教学要求的在编教师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教师。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自行聘用编外教师。鼓励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将教职工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各地各学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真正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融入其他学科的教学中,采取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的办法开展国防教育,培养学生的国家观念和国防意识;将国防教育内容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环节,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国防素养,强化作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意识。根据学校国防教育新需求,在编制政策内建立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爱岗敬业、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学校国防教育教师队伍。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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