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4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11号

2020-07-07 14:1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郝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校采取多种形式的关爱减少学生的意外伤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高校大学生是青年群体中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时代重任。但是近年来,大学生意外伤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痛,也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尚未有效形成。

  近年来,河南省教育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手段,以做好大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为保障,切实保障了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学生和高校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坚持教育为先,构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2011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我省高校普遍开设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和选修课程,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建设高校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体系,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坚持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心理育人作用。教育厅每年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新举办2019年全省高校心理情景剧大赛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果展示活动,有效提升了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全省高校面向师生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心理援助和心理帮扶,同时组织42所高校面向社会义务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有效缓解疫情期间学生的心理情绪。

  坚持科学处置,积极做好大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2013年,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和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案件)应急处置办法(暂行)》(豫综治办〔2013〕119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高校应当将预防和处置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案件)纳入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内容,按照“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要求,建立完善学生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的长效机制,教育学生提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识,增强自我救助能力。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指导高校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研究制定全省高校思政工作队伍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学生工作办法,积极引导队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学生,及时掌握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组织高校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党政负责人结对联系班级、宿舍、社团等学生集体,辅导员、班主任精力下沉,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指导高校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指导、评审、答辩等相关规定,完善学位论文评审申诉处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测评的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地心理健康教育,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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