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9号

2020-07-07 14:1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娄东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及教育部“七五”普法规划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诚如您所说的,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我们每年会同公检法司等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结合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微电影、法治教育讲座、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学习园地等,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学生法治观念。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等地参观,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这些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广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调研,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模拟法庭建设,增强活动的严肃性。

  关于您所提的建立专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问题。《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要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近年来,省教育厅十分重视中小学教师、校长的法治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教水平,规定每个省辖市教育局每年都要免费开展专门针对教师的法治培训,新进教师和新提拔的学校领导,必须在上岗前进行专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此外,在全省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地方计划培训中,也必须有法治教育内容。省教育厅每年都举办依法治校培训班,认真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培训,提高他们依法执教的能力。各市、县也不断加大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此外,我们还建立校园法治教育体系。推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任制度,全省90%以上的中小学聘请了法治副校长。

  在“齐抓共管,形成法治教育的合力”方面,我们非常重视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上与社会各方面的紧密结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近年来我们每年都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团省委、省关工委联合在全省开展“法官进校园”、“检察官进校园”、“警官进校园”等活动,形成家校共育,帮助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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