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答复

教人复字〔2020〕7号

2020-07-07 14:1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王中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河南省内城市中小学生午餐、午休及课后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效

  您在建议里提到的“课后班”实际上就是教育部在2017年提出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我省始终把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抓手,2017年4月印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引导各地做好和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2018年,洛阳市洛龙区、许昌市直率先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学生实行免费服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9年,各地积极探索课后服务工作,形成了课后服务“因地制宜、各有特色”的局面。比如,新乡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全面推广,采用家长委员会代收费的形式。郑州市郑东新区、二七区、金水区在开展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午餐、午休服务,课后服务经费由财政补贴,家长只交纳午餐费用。济源市由财政补贴,所有小学全覆盖。开封市直和有关市区采取财政补贴和家庭共同分担的机制,按照2:1的比例。截至2019年年底,我省所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试点开展了课后服务,15万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260万名学生从中受益。

  我省课后服务实施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这项举措是民心工程。家长更放心、更省心;二是极大方便了学生家长。参与课后服务的家长可以正常下班接孩子,同时由于实行普惠制度,也减轻了家长校外托管产生的经济负担;三是拓展了学生个性成长的空间与时间。由于实施课后服务,学校对课后兴趣小组与社团实现了有效管理;四是有力推动了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班数量明显减少,在职教师校外补课显著减少。

  二、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问题

  2017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其中,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我厅在拟印发的我省实施意见中也明确各地和各校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在教育部明确的课后服务内容基础上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午餐服务。

  三、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段如何确定的问题

  统筹考虑各地各学校服务能力和工作实际,中小学课后服务具体服务时间段是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在教育部明确的课后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我省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惠民工程,契合群众期盼,惠及千家万户。下一步,我省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着力抓好提标扩面、补短提升,努力做到固强补弱、扬优成势,切实将课后服务工作这件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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