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职研〔2020〕246号

2020-07-04 10:0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学奖励办法》(豫教人字〔2000〕32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省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二)评选工作要立足于面向全体教师和专业(学科),层层推荐选拔。要注重五个结合,即评优活动与创建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相结合,与打造精品课程相结合,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与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相结合,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三)评选工作要加强集体探究,共同切磋教学技艺,倡导行业企业专家对教学的深度参与;要致力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任务引领,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彰显职教特色;要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

  (四)参评课程内容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采用在其任教的班级中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课,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能搞排练,不得弄虚作假,以反映参赛课的真实性。推荐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优质课课程内容均需按教学计划进行。参评学校推荐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50%。

  二、参评对象与推荐名额

  (一)参评对象。全省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的在职教师、各省属高等学校中专部在职教师和全省各级职教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二)推荐名额。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下同)推荐名额以2019年底在职专任教师数为基本依据,结合2016年以来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教改课题立项结项参与情况与获得优秀情况;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情况、承办全省大赛情况、参与全员化技能大赛情况;承办全省教学教研活动情况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

  1.省辖市推荐指标中来自同一个单位的名额不得超过4名。(推荐名额见附件1)

  2.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中专部的推荐候选名额原则上为每校4名,对技能大赛等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以及教师队伍规模大、上年优质课教学获奖率高的单位,可视全省实际推荐情况适当增加名额。

  3.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项目学校可单独针对中德项目专业各申报1名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全省共计不超过40名。

  为加强各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对省级市级教师教学团队教学、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开展“校企双元”教学、开展“双元结构教师小组”教学模式实验的相关参评课程,可以单独申报优质课教学参评。上述参评教师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企业人员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评,每校不超过2组,全省共计不超过70组。

  全省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的推荐名额共计1000名。

  三、评选和奖励

  (一)评选办法。学校初评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市级、省级复评时,各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教师授课计划与参赛教师确定复评时间,按商定的时间到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随堂听课、评课,并在听课结束后现场组织专家提问答辩及专家点评。

  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选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以及评选的日常工作等。

  (二)评选标准。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引导教师贯彻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评选标准见附件2)。

  (三)奖项设置。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对评选活动中涌现的以学生发展为本、勇于改革创新、体现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优质课,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全省性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宣传推广优质课教学案例和模式。

  四、评选程序

  全省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市和省两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各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应为该团队成员且实际参与讲授该节课;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二)市级评选。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对学校推荐的候选教师的讲授课程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按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向省教育厅上报一、二、三等奖推荐名单和未获奖名单汇总表。其中推荐为一等奖候选的名单,需提供该节课的完整的教学实录视频链接。该视频应为市级评选专家组现场评课时的视频,原则上应上传至授课教师所在学校的官网。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名单直接报省职教教研室。

  中德项目专业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由省辖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推荐上报。

  (三)省级评选。省级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于10月份进行。

  1.省辖市属学校的优质课教学省级评选活动。鉴于今年的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将不再深入到省辖市推荐为一等奖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听课评课,调整为登录学校官网审看教学实录视频进行评审认定;另外对推荐为二、三等奖的优质课教学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2.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的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采取初评和复评的形式,初评由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到学校实地听课评审并确定拟推荐等次。拟推荐为一等奖的候选课程需参加省级复评,通过复评专家组登录学校官网审看初评专家组到校实地听课评审时的课堂实录视频,确定最终奖励等次。

  3.中德项目专业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的优质课教学采取借班上课、集中评审、交流观摩的评审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获奖公示。拟获奖的省级优质课,将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进行公示。其中,被确定为省级一等奖的优质课,其参评单位需确保该节课的完整的教学实录视频在公示期内能正常播放;不提供链接,或者上传的课堂实录非省级评审时的实际课堂实录,将取消该节课的获奖等次;对于获奖优质课的举报或反映的意见,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委员会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文予以认定。

  五、申报流程

  各省辖市、各省属职业院校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有关材料报省职教教研室。报送材料包括:

  1.《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2.《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二份(附件4),需加盖市(县)教育局(省属院校)公章并报送电子稿;

  3.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教师的授课计划,学校初评阶段的参赛课教案,市级复评阶段的参赛课教案。上述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稿。

  4.各地和各省属职业院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说明评选情况、推荐结果及意见建议),并报送电子稿。

  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省辖市、各省属职业院校需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以上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报送,电子档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时间:2020年9月7日-11日

  报送(邮寄)地点:郑州市顺河路29号省职业教研室418室,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教学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李劲松 李槟

  联系电话:0371—65900978

  电子邮箱:65900978@163.com

  附件:1.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3.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

     4.2020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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