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标准化考场升级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37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标准化考场升级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6月01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2日00时00分 - 2020年06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0年06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6月24日09时59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如下:
(1)“身份验证终端”技术要求中的“*38、厂家需提供所投设备与现有河南省考生身份认证平台无缝对接承诺函。”
(2)“SIP管理平台、流媒体转发平台”技术要求中的“提供与省、市级考务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生产厂商承诺书”。
(3)“屏蔽器”技术要求中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标准”中“评分细则”内容如下:
(1)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2.1技术参数(4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所投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非*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带*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
(2)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2.2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在投标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从合理性、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等方面所制订的质量保证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情况进行打分,基本满足1分,良好3分,优秀5分,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3)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3.3售后服务(10分)第(3)项:提供国家级考试驻场技术服务的承诺函,考试驻场技术服务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证书复印件。”
变更为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更正内容如下:
(1)、“*38、厂家需提供所投设备与现有河南省考生身份认证平台无缝对接承诺函,并且投标人提供与现有河南省考生身份认证平台无缝对接承诺函。”
(2)、生产厂商需“提供与省、市级考务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承诺书,并且投标人需“提供与省、市级考务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3)、“国家机关许可的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标准”中“评分细则”更正内容如下:
(1)、“2.1技术参数(4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所投设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非*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5分;带*号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若有带*号项4项不满足或非*号项8项不满足的,按废标处理”。
(2)、“2.2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在投标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从合理性、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等方面所制订的质量保证措施,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有1项缺项或内容片面的或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缺2项或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
(3)、提供国家级考试驻场技术服务的承诺函,考试驻场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证书扫描件。”
5、更正日期:2020年07月02日11时0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师范学院
地址:商丘市平原路5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0-3057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顺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32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325700
发布人:冯美禄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