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590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6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新乡医学根据基础学院教学需求,需要采购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达到以下要求:
1.1污染物:尸体标本所挥发的甲醛,特定情况最高污染浓度有可能达到10-20mg/m3,严重危害师生身心健康。
1.2净化目的:达到国家标准,即甲醛浓度不高于0.1mg/m3。
1.3污染负荷:6间解剖实验室,每间4张解剖台,以4张解剖台同时进行操作时有可能造成的最大污染浓度为标准。
1.4净化原理:通过稳定、高效的气流组织设计,结合实验室专用净化主机设备,通过氧化反应分解挥发在空气中的甲醛分子,最终产物为水和二氧化碳。
1.5精度控制:通过高精度甲醛、臭氧、VOC等空气质量探头采集实验室内部实时数据,由中央处理器加以计算、分析后控制新、排风机,净化主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实验室内部的甲醛含量稳定低于0.1mg/m3。保证师生的教学环境安全。
1.6新风设计:≤0.25m/s。保证气流组织有效且稳定的最高限制;新风要求采用吊顶整体布风形式。
1.7舒适性空调:按照实验室实际大小及使用时可能存在的最大人数匹配机型。
1.8换气次数:室内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
1.9室内环保指标:甲醛、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Ⅱ类民用建筑工程要求。
1.10室内噪音:≤62dB
2.包段划分:1个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交货期要求: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交付验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彭闻博、周新亭、张平卫、李春耕、任郑生、任同明、赵晓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29983元人民币
开 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7月01日 至 2020年07月0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医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教学楼C座一楼103室(开车请从南门(畜牧路)进))
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
发布人:李晗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