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全面推动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订《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
2020年4月19日
附 件
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建标准、育名家、强体系、抓引领、促全员”的发展思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培育认定中原名师300名(分两批进行),省级名师8000名,省级骨干教师4.2万名,引导市县培育相应层级、相当规模的名师和骨干教师。层级教师培育标准完善,教师人才培育模式成熟,教师人才培育基地优化,豫派实践型教育名家群体效应初步显现,教师梯队攀升体系不断增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基本满足河南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基本原则
1.质量为本,选育并重。把高质量作为新时代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核心和根本,培育对象须德才兼备,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坚持遴选和培育并重,不仅把好入口关,还要重视和做好培育过程的各项工作。
2.把握标准,强化考核。坚持层级名师、骨干教师培育标准,以打造一系列金课、研究一个专题、发表一批文章、撰写一本著作、培育一批徒弟为基本要求,注重成果导向、分类实施,规范程序,推动名师名家不断涌现。
3.分类培育,示范引领。坚持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尊重教师成长规律,分层分类培育。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用一线名师培育一线教师,形成一级带一级、骨干带全员的教师发展新局面。
4.统筹兼顾,梯次推进。根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统筹地区城乡差异、学科学段差别,兼顾公平和效率,科学合理地确定城乡之间、学段学科之间各层级教师培育规模。省级负责中原名师、省级名师和骨干教师的培育和认定,市、县、校分级负责本级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育和认定,整个工作分期、分批、分年度实施。
四、主要任务
(一)放大教师梯队攀升格局
健全以中原名师为引领,从县级骨干、县级名师到市级骨干、市级名师,再到省级骨干、省级名师的新时代教师梯队攀升体系,推动我省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中原“千人计划”教学名师等教师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扩大实施范围,凡在一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坚持定期定量听评课的校(园)长、教研员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均可参加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名师和中原名师的遴选。
(二)做优教师人才培育基地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国培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考核成绩,认真遴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的高等院校、教师进修学校(院)和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中原名师、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基地,打造河南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基地、培育基地。
(三)打造梯级教师培育标准
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由省教育厅负责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中原名师、河南省名师、河南省骨干教师的培育标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制订本级名师、骨干教师培育标准,建立梯级教师培育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引领规范化,以规范化提升教师梯队攀升体系的建设质量。通过标准打造豫派实践型教育名家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打造名师骨干教师成长的河南模式。
(四)创新选拔培育模式
继续坚持周期性培育、分年度认定,将中原名师培育周期缩短至3年。委托第三方,通过考试、业绩评价等综合考核方式,遴选确定中原名师培育对象,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培育对象认定时间。鼓励各地创新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培育模式。继续实行混合动态延伸的培育模式,具体环节由培育对象和培育基地共同商定,通过导师指导、基地研修、任务驱动、成果考核,持续提升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完善名师辐射引领机制
依托中原名师建立中原名师工作室,依托中原名师所在学校建立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持续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建设一批省级名师工作室试点培育省级骨干教师。建立中原名师网络工作室,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师队伍建设中作用,通过在线课堂、双师课堂等,实现名师资源的全共享、辐射带动的全方位和示范引领的全覆盖。着重将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名师骨干培育的摇篮、教育教学研究的平台、教育教学成果孵化的基地、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前沿。
五、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将新时代中原名师培育工程与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结合起来,成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区域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信息化系统,在组织管理、工作运行、竞争激励、监督保障狠下功夫,建立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名师发挥作用的使用机制、有利于名家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营造良好的教师专业发展生态环境,以教师队伍建设的高质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经费保障
省级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平台,培育中原名师、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对于获得中原名师称号者,省级按项目给予20万元的经费支持。各地要将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要在教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名师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
(三)智力保障
充分发挥中原名师流动工作站(河南师范大学)、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室)、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培育项目办公室(河南师范大学)和河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项目办公室(河南大学)的指导支持、研究服务作用,加强教师人才梯队建设的研究,加强中原名师、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的动态管理,加强省、市、县、校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各级教师梯队建设特色品牌的打造和宣传。
(四)制度保障
凡申报中原名师者须是省级名师,申报省级名师者须是省级骨干教师,申报省级骨干教师者须是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不含省直管县市级);由省辖市负责省直管县(市)的市级名师和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工作;已认定中原名师,须在我省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6年(自公布之日算起,不含培育期);修订《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原名师工作室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推进情况按年度进行通报,并对积极工作、效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外研修、学术休假等教师教育项目指标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同时,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获得中原名师,或省级名师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建立激励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好教师成就好学校”的理念,积极创造有利于教师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在教师学历提升、外出培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时间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