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艺术设计专用实训室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艺术设计专用实训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358
三、项目预算金额:1150000元
最高限价:11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00540-1 | 南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 1150000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 质量要求: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2 采购人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3项目核心产品:专用工作站。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3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6.4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5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6月10日00时00分 至 2020年06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3.方式: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CA密钥的办理及使用见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7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 14 (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7月02日09时58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 14 (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解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6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南阳师范学院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377-63513796
2.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637773833
发布人:胡彦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