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学〔2020〕210号

2020-06-06 09:2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巩固,生产生活秩序在常态化防控中加快恢复,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复学复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高校学生工作典范,拓展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内涵,推进我省高校学生工作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10个。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10项。

  3.“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不忘为党育人初心,牢记为国育才使命。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校风、学风优良,育人氛围浓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校,秉承“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信任学生、激励学生,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学生管理理念先进、服务到位。学生工作队伍配备齐全,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近三年,学生工作人员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生工作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学生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在全省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学生工作近三年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学生工作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立足学校实际,紧扣时代主题,具有鲜明特色,注重内涵发展,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凝练、创新学生工作,社会反响较大,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新、高、实、深”,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显著,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三)“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正确,道德情操高尚,职业素养优良,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一系列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甘于奉献,业绩突出,深受师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理论水平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事迹典型感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管理服务学生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办法

  所有奖项评选均由省教育厅制定评选实施细则,抽调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评选条件评审确定。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高校按照本次评选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评选细则,并进行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高校申报。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分别推荐各奖项1项(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有条件的高校可提供5-10分钟的视频资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电子照片。在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信箱:xsc@haedu.gov.cn(文档标注:xx 学校2020年“大美学工”申报材料),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对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组织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适时组织评审。

  4.宣传表彰。省教育厅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工作品牌和先进个人发文表彰,并组织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相关奖项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的开展对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二)坚持客观公正,确保活动实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评选为契机,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展示学校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联 系 人:李  莹  王  琰

  联系方式:0371-69691792  69691786

  材料邮寄(邮政EMS)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D826,邮编:450018

  附件:1.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3.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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